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为及时消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会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自身在建水利工程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 “通知”精神,根据“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围绕系列活动,安排活动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一是要对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现场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抓好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做到建设项目各环节自查自纠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会员单位应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做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好“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宣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二是可在施工现场挂大型横幅标语,营造声势,进行大张旗鼓的安全生产宣传;三是可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科普宣传,宣传工程安全重要性;有条件的,可采用高音喇叭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的有关宣传;四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五是可制作、播放有关工程安全公益广告,制作、张贴各种工程安全有关的宣传画;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各会员单位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通知”中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一是参与水利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承办的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答题活动(详见附件2);二是参与水利部监督司、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主办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成效,根据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成果,按要求报送参评(详见附件3);三是参加水利部监督司主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详见附件4)(参赛个人应在水安将军“玩家信息”里注明姓名及所在水利企业名称)。四是配合中国水利报社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详见附件5)。届时将参加以上两项竞赛活动的学时证明上传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换算学时达到12学时的,即可办理安全员岗位证延期。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于6月份每周四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6月28日前将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总结、照片或视频)、“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详见附件6)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7),一并报送我会邮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我会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杨 扬 电 话:0591-87675170
邮 箱:fjsslgcxh@163.com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2年5月28日
闽水协【2022】29号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doc
附件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doc
附件4 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
附件5 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pdf
附件6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附件7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